注意事項
1. 本產品僅限用于科學研究,不可用于人和動物的活體診斷治療。
2. 所有動物細胞均視為有潛在的生物危害性,必須在二級生物安全臺內操作。
培養(yǎng)條件
培養(yǎng)條件: | HAKATA細胞完全培養(yǎng)基 |
或90%DMEM+10% FBS(Cat#HN-FBS-500) | |
溫度:37℃ 氣相:95%空氣,5%二氧化碳 | |
凍存條件: | HAKATA無血清細胞凍存液(Cat#H-W-100) |
或70%完全培養(yǎng)基+20%FBS+10%DMSO | |
液氮儲存 |
滬公網安備 31011402008568號
滬ICP備18030131號-1